
江蘇首發!填補空白,廢活性炭綜合利用有標可依
時間:2025-3-14 16:40:50 | 作者: | 來源: | 點擊數:
近日,由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提出并歸口管理的地方標準《廢活性炭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報批稿)正式發布。該標準旨在規范廢活性炭綜合利用行業的環境行為,明確再生活性炭的污染物含量與性能指標要求,嚴格把控再生活性炭質量,降低環境風險,推動行業的綠色可持續發展。據了解,目前我國尚未出臺針對再生活性炭的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國家標準《廢活性炭熱再生技術規范》正在起草過程中,該標準主要對廢活性炭熱再生工藝技術提出要求。此外,江蘇省近期發布的《工業有機廢氣治理用活性炭通用技術要求》(DB32/T 5030-2025)則側重于對VOCs廢氣治理用活性炭的技術性能指標進行具體規定。
該標準規定了廢活性炭綜合利用過程的總體要求、入廠要求、貯存要求,綜合利用過程及再生活性炭污染控制的技術要求以及綜合利用經營企業運行管理要求。適用于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過程(不包括餐飲行業油煙治理過程)產生的廢活性炭使用熱再生技術綜合利用經營企業的污染控制,以及廢活性炭綜合利用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管理、清潔生產審核等。